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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司法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的思考
作者: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邢宝书   发布时间:2014-03-28 11:46:02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人员的毕生追求。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处在执法办案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直接而紧密,面对的矛盾纠纷具体而尖锐,如何在工作中具体践行群众路线,对于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意义重大而深远。

  思想上要有高度。思想上要有为民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要切实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明确为民服务宗旨,将群众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纠正司法理念上的偏差。聚焦“四风”,以“三严三实”为风向标,“实打实”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面对面”地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心贴心”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行动上要有举措。广泛征求意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一要注重开门搞活,拓宽民意沟通渠道,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专题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网上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二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各类窗口的实际功能,严格执行统一的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坚决克服对诉讼参与人的冷硬横推现象,使窗口部门实现了规范化、便民化、人情化。三要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与“进千村联万户”、“法官村长”、“送法进校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送法下乡,及时排查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要建立“一村一社会法庭”矛盾化解网络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发挥社会法庭在调处民间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民间调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制度上要有保障。一要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二要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三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 “三大平台”建设。

  宣传上要有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加强舆论引导。

  在司法工作中有力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彻底查摆并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将为新时期进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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