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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中执行
作者:覃辉   发布时间:2014-04-11 09:46:29


    老百姓信仰法律,才将自己的愿望全部寄托于法官。在诉讼时,他们是全力力争,在执行时,他们是翘首以盼。实务中,可以说执行是涉诉纠纷的最后一道司法保障,也是权利人急需让“权利支票”变成实实在在财物的最寄予希望环节。作为执行法官,保持法律良知,勤行动,以执行兑现为目标,才能回应老百姓诉求。

    勤动脑。接收到执行案件后,详细阅读生效法律文书,找准纠纷产生的症结点,从诉讼辩论的激烈程度把脉被执行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动脑思考案件的重点工作,如把脉到被执行人有钱拒不给付,可以细化财产查询措施,如把脉到被执行人具有特殊身份,可以突出重点线索跟踪调查。

    勤动手。“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勤动手要求长期准备两样工具:笔和纸。当下,“案多人少”不但是法院审判面临的问题,执行法官同样承受着案件数量激增的压力,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发展态势。随时保持案件信息的知晓,防止记忆臃肿出现的短暂缺失,执行法官需跟踪记录执行进展,特别是执行线索,漏掉或疏忽均有可能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到位。

    勤动腿。一位老执行法官教导“执行是跑出来的”,不去查询财产线索,无法开展执行措施;不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无从谈起执行强制力度。动腿跑路,不能“就事跑事”,多走访被执行人居住地周围群众、亲朋好友,了解其生活近况、履行债务能力状况,还可以动员其亲朋好友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

    勤动眼。执行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在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利,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中,常常和被执行人当面“交锋”,法官的一个细微变化均会影响被执行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打算。作为执行法官,接触被执行人过程中,细致观察其一言一行,掌控其心理状态,才能让其打消掉“赖账”的打算。

    勤动嘴。“舌战交锋”时常是执行常态。被执行人对法院裁判不服,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释明裁判理由、依据。是否合情合理,时常通过就案“聊天”方式消化被执行人心中的怨气。当被执行人说“法官,我服从判决,一定会履行义务”时,也会觉得这一番“动嘴”也是一种很好的执行方式。

    五个“勤”字,对执行工作的一点感悟,也算是执行路途中的一点收获。反思而言,这五个字对干好其他工作都会有一定的指引作用。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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