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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车起纠纷 “冲动男”打人又砸车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4-04-15 16:19:48


    本网讯(杨勇军 毕雪辉)  “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然而家住四川省荣县旭阳镇的吴文明却仅仅因与他人在会车时互不相让产生纠纷,冲动之下动手打伤他人,并砸坏对方车辆。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吴文明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年刚满而立之年的被告人吴文明系荣县旭阳镇人,2007年12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1年7月刑满释放。2012年4月7日凌晨,荣光勇驾驶轿车搭乘吴文明、杨海平,途经旭阳镇风雨桥路段时,因会车与驾驶面包车并搭乘程军的李勇毅互不相让,进而产生纠纷。在双方通过后,觉得心里不解气的吴文明与荣光勇、杨海平(均已判刑)开车追赶至荣县供电局门前,将李勇毅、程军打伤,并将其面包车挡风玻璃等多处砸烂,随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程军的伤情属轻伤,面包车损失1165元。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文明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后语:俗话说“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车让车,才能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就能让出一份友爱。凡事礼让三分,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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