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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先生借帮人“施法”盗窃财物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4-04-15 09:31:40


    本网讯(韦永基)  广西来宾县一男子以帮他人的现金施行法术,保证他人在三年内发大财为名, 采取调包手法将他人现金盗走。近日,该男子被广西平果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给被害人陆某东人民币46600元。

    被告人石有运案发前在平果县烈士陵园内摆摊为他人算命。2013年5月8日,被害人陆某东来到石的算命摊前,石向陆吹嘘称,其可以通过在陆的现金上施行法术,保证陆在三年内发大财。被告人石有运要求提供46600元现金来施法,要连续施行法术三天。陆信以为真,于5月10日将现金46600元拿到石住宿的平果县马头镇广鑫旅社302号房内,交给石施行法术。石将该笔现金装进一个纸盒中封盖好,并装模作样对该现金施行所谓的法术,后交由陆将该纸盒拿回自家存放。

    第二天,陆又将该装现金的纸盒拿到旅社给石继续施行所谓的法术,石在施行所谓法术的过程中,趁陆不注意,将纸盒里的全部现金取出,并装上其事先准备好的冥币,后由陆将装冥币的纸盒拿回自家存放,石随后于当日离开平果县城。5月12日早上,石打电话给陆谎称其拿该现金到峨嵋山继续施行法术。至此,陆打开该纸盒,发现纸盒里全部是冥币,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3年8月27日,石有运在广西南宁市埌东汽车站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有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的注意力,然后在被害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取走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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