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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路上的思考
作者:陈国平   发布时间:2014-04-16 11:56:52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句话不仅仅是革命时代的箴言,也是和平时期一名法官应当牢记在心的行动指南。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相继拉开了序幕,从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到今天,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在我来到新部门之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了我工作的一部分,我作为其中的一员,既是活动的参与者,也是活动的见证者,可谓是有欢笑有挣扎也有深沉的思考。或许,这正是活动的意义所在!

  在两名前辈的带领下,今天我又来到我院辖区的旅游重镇温汤镇,陪同他们走访乡镇、学校、企业、当事人等,收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和建议。这样的走访在我院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也参与了其中的几次,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收获,一点一滴的积累着,构筑起我对法官与群众相互间关系不断深入的认知和理解。

  时刻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当我来到镇里的中学,听到那琅琅的读书声,看到那一双一双充满好奇的眼睛时,我突然发现自从初中毕业后已将近十年未曾踏入过中学之门。我好奇的望着学校宣传栏上醒目的《弟子规》,试图回想自己中学时宣传板上的主题,却发现已经是了无踪迹,时间就是这么容易悄悄的抹去一个人曾有过的一段经历。所以,当我还在自诩是农家孩子长大,便自以为和群众存在天然的血肉联系时,我却忽视了时间正带着我离他们越走越远。当我们因一名离婚当事人对往事的碎碎念念而显得烦躁时,当我们因一名申请人不时追问案件的执行情况而兀自掐断电话时,当我们调解中因为一名债权人细数自己借款产生的利息而觉得是斤斤计较时,我们正面临着一种危险——脱离群众。这不是危言耸听,危险正是在不知不觉中潜滋暗长,我们需要时刻提醒自己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他们需要的,正是我们为之努力的。

    学校校长说:“隔壁镇里中学前些年出现了一件未成年人犯罪的事情,孩子们太小,自己犯了法都不知道,我们亟需找到使孩子们乐于接受的普法教育形式……”

  企业经理说:“我们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员工之间会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但是我们都是法律的门外汉,出了问题在找法院就显得很被动,所以我们希望法院同志也能给我们上上法律课。”

  当事人说:“上一次吃官司,就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法院的公正处理对我教育很大,我想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希望能法院同志能经常把法律知识带到乡村去。”

  面对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我想起了自己在校园里的法治梦想:通过自己的所学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就像医生治病救人一样,法律人的济世情怀不仅体现在让涉事的当事人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也体现通过自身对法律的宣讲达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境地。或许我们会因为整日忙碌在审判业务上而无暇顾及其他,当时当我们听到这样的呼声时,当我们重拾昔日的梦想时,我们知道群众所需要的,恰是我们为之努力的。供与需的完美契合,这不正是我们实现自我价值的最佳时期嘛!

  逐梦,我们任重道远

  在返回的路上,我们逐一梳理了收集到的意见,特别对校园安全、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尽管我们曾在法治宣传的道路上一直努力的扮演着重要的传播者角色,但是宣传的形式已经显得有些固化和单一,随着人们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加大,我们需要找到一条能够让不同群体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途径。

  当我错愕于一个受过大学教育的同学却混淆律师和法官的区别,把法院当做律所的时候,我更加明白提升全民的法律素质之路还有多远。

  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实现法治中国的道路上我们踽踽前行,一步一步的去践行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圣言。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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