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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为农民工追讨兑现工资15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4-04-21 09:53:25


当事人从法官手中接过5万多元工资款。

    本网讯(任泺璇)  加大力度执行涉民生案件,以实行行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4月17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快速执结三起农民工案件,为三名农民工追讨兑现工资15万余元。

  2012年前后,贵港村民梁某等三人先后受聘于防城港某物流公司从事货运工作,约定受聘时间为一年。工作期间,三人按照物流公司的调度指令运输货物,并按照运输营业额的5%至7%计付报酬。同时为鼓励节约用油,物流公司限定驾驶员每次运输任务用油额度,如果驾驶员实际用油量低于该额度的,差额部分以“节油补贴”形式奖励给驾驶员。这期间,物流公司没有为三人缴纳社会保障。同年9月前后,三人因种种原因离开了物流公司,但物流公司并未结清所拖欠的工资及加班费、节油补贴奖金等各项费用。

  随后,梁某等三人分别向防城港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人及物流公司对仲裁结果均不服,先后起诉到港口区法院。2013年7月,港口区法院先后判决物流公司支付三人工资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物流公司不服,向市中级法院上诉。同年12月底,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2014年2月,梁某等三人先后向港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生效的裁判。案件进行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向物流公司送达相关文书,多次找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希望他们主动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加班加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最终在本市某银行查到被执行人存款。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15万余元存款强制划扣。4月17日,已经离开防城港一年多,或已返乡务农、或在他乡打工的三人接到法院领款通知后,火速赶到法院,领到了数万元工资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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