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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中院首试鉴定人远程视频作证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4-04-25 15:55:35


南方医科大鉴定中心通过视频接受当事人及法官的质询。

    本网讯(赖雳峰 黄奕俊)  为破解审判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率低,出庭成本高等现实难题,广西贺州中院积极探索鉴定人出庭作证新途径,运用远程视频作证的方式,让鉴定人不到庭即可作证。2014年4月25日,该院首次鉴定人远程视频作证顺利完成,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次运用远程视频作证的案件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受害人罗某在某医院出生后,因早产、低体重被送入新生儿科用氧治疗。出院后数周,罗某因患新生儿视网膜病变导致两眼双盲。其父母认为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遂诉至法院。该案经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某医院的过错参与度为40%-60%。虽然某医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因对鉴定人出庭需收取的费用数额等问题存在争议,导致鉴定人无法到庭作证。

    由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专业性,鉴定意见能否采用对案件实体处理有着重要影响。为了能对本案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更好地进行审查判断,增强判决的公信力,法院认为有必要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为方便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时也为了降低出庭成本,经与鉴定机构多次协调,法院决定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让鉴定人进行远程视频作证。

    庭审过程中,法官通过QQ聊天工具与鉴定人进行视频连接后,依次对二名鉴定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告知鉴定人作证的权利义务。鉴定人通过视频陈述了其出具鉴定意见的依据,并当庭接受了当事人及法官的质询,整个庭审过程十分顺畅。

    庭审结束后,该院还邀请庭旁听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对该案进行了“阳光评议”。各代表在评议活动中纷纷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代表们还对该案的庭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广西贺州中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破解审判实践难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有着十分重要促进作用。

    近年来,贺州中院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紧咬“阳光司法”不放松,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社会各界旁听庭审,进行阳光评议案件,“零距离”接触法院,让法院的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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