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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出生证难落户 女子状告医院卫生局获赔
发布时间:2014-04-29 09:33:03


    本网讯(胡娜 代文强)  卫生院自制手写票式出生证,卫生局拖延办证,临高的符女士为了孩子的入户花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愤怒的她最终将卫生院和卫生局双双告上了法庭。近日,海南高院审监一庭成功调解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抗诉案件,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符女士2003年11月19日在临高县新盈中心卫生院(简称新盈卫生院)喜得贵子陈某某,卫生院给符女士出具了自制的手写票式出生证。符女士不曾想,这张“出生证”可害苦了她。

    儿子差不多5岁了,符女士到其户藉所在地派出所给儿子办理入户手续时发现,手写票式出生证根本无法办理入户。于是,符女士向临高卫生局申请补办出生证明。这一等,又是一年多。临高县卫生局至2010年6月1日才为陈某某办好入户手续。期间,符女士多次到县里、省里申诉、上访。2011年,愤怒的符女士向临高县法院起诉,以新盈卫生院出具出生证明不合规以及临高卫生局补办出生证明时存在拖延,导致其办理小孩的入户手续花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为由,要求上述两单位赔偿其53000余元损失。

    一、二审法院判决符女士败诉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符女士的申诉,向海南高院对本案提出抗诉。

    海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吴浩云承办该案。在庭前阅卷时,他发现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符女士文化水平不高,举证能力有限,所提诉求确实难以得到法院支持。而符女士却“誓将官司进行到底”,甚至准备去北京“讨公道”。与此同时,卫生局和卫生院都认为胜券在握,不愿意调解。一纸判决虽简单,但势必激化矛盾,有损政府形象,也不利于卫生院正常开展工作,更不利于符女士生产、生活。吴浩云与合议庭商量,又向审监一庭庭长张红菊汇报,共同确立了本案力争调解的解决思路。

    “调解”不是件容易的事。卫生局坚称没错,不承担任何责任,希望法院尽快判决;卫生院则大倒苦水,给别人开的手写出生证都能办理入户,符女士拖延5年才办,政策发生改变,不能追究卫生院的过错。而符女士更是满腔怨气,对一、二审败诉忿忿不平,对诉求标的额毫不让步。但经过合议庭不懈努力,三方当事人终于有了初步调解意愿。

    开庭时,细心的吴浩云发现符女士对检察机关比较信任,于是当庭协调由出庭的检察员去做符女士的思想工作,而法院则把重点放在卫生院和卫生局这边。在检察员的配合下,调解数额开始逐渐有了松动。卫生局和卫生院态度也渐渐趋向缓和。

    庭审一周后,张红菊和吴浩云又召集当事人到高院,双方对调解数额的差距已经缩小到了1万元。调解终于闪现了一丝成功的曙光。然而两家单位回去向领导汇报后,突然坚持不再增加一分钱。符女士闻此更强硬了“要还是败诉,那就北京见!”

    合议庭立即重新梳理案情,寻找新的调解突破口。本案标的额较小,符女士实际支出与主张的数额出入较大,经过调解,她的心理预期在下降;两家单位其实更在意的是形象,而非金额。

    为了让当事人都觉得自己“赢”了官司,法官们设计了新的调解方案,即卫生院和卫生局除支付符女士一万元,另承担一、二审诉讼费2214元的补偿方案。方案确定之后,法官们多次和符女士联系,反复计算解释其能获得法律支持的赔偿金额。经过不懈努力,两单位负责人也慎重权衡接受调解或等待判决将产生的不同结果,同意了新调解方案。

    吴浩云立即加班草拟了《调解协议》。次日,各方看完《调解协议》后一致表示“一个字都不用改”,顺利签字。至此,长达两个月的调解工作终于化成了各方当事人满意的成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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