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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当庭真诚道歉挽婚姻 妻子含泪撤诉原谅
发布时间:2014-05-08 14:05:02


    本网讯(魏文)  “我一定要离婚!不然我会被他打死!”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叫喊回荡在江西省彭泽法院马当法庭,让人不禁疑问,这是怎样一位丈夫使得妻子如此惧怕与失态呢?

    经询问得知,此女子名叫王平,与丈夫陆虎于2007年2月2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一段时间感情尚可。自2009年孩子出生以后,丈夫陆虎的性格发生变化,脾气变得十分暴戾,经常对王平拳脚相加。特别是2010年4月份,陆虎用盘子在原告头上砸并把王平往壁上撞,导致原告脑振荡。后因陆虎保证不再打人,王平为了家庭和孩子才与陆虎生活下去,但没过多久,陆虎仍然对王平采取家庭暴力。王平忍受多年,终于忍无可忍,于2014年4月29日起诉至彭泽法院要求离婚。5月6日,彭泽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你们看我身上的伤痕,到处青一块紫一块,我不能再跟他继续生活在一起了!我怕他!”庭审中,原告王平忍不住的咆哮道。

    “我知道错了!我改还不行吗?除了打人,我对这个家还是很负责任的。孩子也还小,你忍心让他从此就失去家庭的温暖吗?为了你,为了孩子,我一定会改掉打人这个坏毛病,你就再原谅我这一次吧!”被告陆虎苦苦哀求着原告王平。王平想起孩子,也忍不住留下来眼泪。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曾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被告曾经殴打原告,致使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受到影响,被告存在过错,今后被告应予改正。原、被告自由恋爱多年,感情基础牢靠,婚后虽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主审法官询问原告王平:是否坚持要求离婚?婚姻不是儿戏,被告虽承认有家暴行为,但也在真心忏悔,且原告并未提供家暴证据,据此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理由并不充分;只要今后原、被告加强家庭责任感,互相关心、爱护,缓和夫妻关系,积极加强夫妻感情的交流和培养,夫妻感情还是能够和好如初。

    原告王平沉默良久,说道:“他除了打人,其他方面还算是个好男人。我也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这样吧,只要他当庭写一份保证书,我就撤诉。如果他做不到,我还是要随时起诉离婚”。

    虽然写一份所谓的“不再家暴保证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主审法官认为这也有助于双方感情的和好,被告也积极表示了同意。最终,原告王平当庭撤诉,拿着“保证书”与被告陆虎一起离开了法庭。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主审法官也衷心希望被告能够改过自新,家庭重归幸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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