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09 09:57:08


    本网讯(陈艳湘)  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激活了化解纷争的社会资源,疏通了矛盾纠纷解决的有效路径,许多社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化解,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与青河县司法局联合印发《青河县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制度》、《青河县人民法院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与青河县司法局共同建立“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设立青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青河县司法局选派调解员进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对于物业、劳务、婚姻家庭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纠纷,法院立案人员引导当事人先找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改变过去案件立案下达通知后法官不理不问,静等开庭审判的做法,在案件开庭前,紧紧抓住立案、送达环节,把调解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及诉讼指导结合起来,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即时启动调解程序,了解矛盾症结,疏理整合调解资源,争取案件调解或撤诉结案,妥善把案件消化在开庭前。多年来,青河法院已将调解工作贯穿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庭外和执行的全过程,通过参与协调、联合调处等方式调解各类纠纷369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及涉诉信访隐患。

    针对一些涉及面广、人员多的复杂疑难案件,仅依靠法院一家之力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该院积极争取外援,主动协商,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互动。青河法院与县司法局多次召开了“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互通机制;勤汇报,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及上级法院的支持和帮助;重沟通,力求各部门及基层组织的配合参与。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联系沟通,在开庭时邀请基层组织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与旁听监督。

    通过多渠道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青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带案下访、判后回访,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两年来,青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0件。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8次,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免费发放资料200余份。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