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出狱半年驾无牌摩托车撞死行人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4-06-06 14:39:21


    本网讯(曹友喜 蔡吉峰)  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出狱仅半年的刘如胜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这次却因交通肇事罪接受法庭的审判。2014年6月5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如胜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6日15时,被告人刘如胜驾驶无牌摩托车,沿蒙城县罗集镇至立仓镇路段自南向北行驶,行至立仓镇薛庙村水牛周庄路段时,将行人胡某某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被告人刘如胜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刘如胜家人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6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家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如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如胜已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