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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路径
作者:白开荣   发布时间:2014-06-18 11:58:08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基于此,人民法院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和透彻把握群众路线的内涵,增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之基、力量之源,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努力把人民司法事业推向一个崭新阶段。本文在对基层法院面临新形势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基层法院本职工作,提出基层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途径,以期为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参考。

    一、基层法院践行群众路线面临的新形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对司法的需求也有了新的期盼,在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前提下,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是司法的目标,也是贯彻实践好群众路线的新标准。

    首先,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司法需求的增大,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标准高了、任务重了。其次,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面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基层法院针对各种新纠纷、新问题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再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社会的加快转型升级,经济关系多样、价值取向多元、社会矛盾多发,必然带来法律关系的复杂和司法任务的艰巨,基层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将会任重而道远。另外,伴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来临,信息传播的方式和速度发生着深刻变革,人民群众表达司法诉求的渠道更为立体和快捷,司法活动被要求体现更多公开、透明,而基层法院也亟需转变传统理念。可见,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法院只有深刻认识新形势,才能在践行群众路线中积极适应、主动作为。

    二、基层法院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路径探析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司法机关始终坚持并不断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应继续持之以恒保持和弘扬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同时,还应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一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基本期盼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干警的为民意识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法官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干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司法审判群众观,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确保司法为民观念入脑入心。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决克服就法律谈法律、就案办案的倾向,切实做到既崇尚法律,严肃执法,又理解立法精神,考虑司法目的和社会效益,把维护群众利益与推进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注重干警的常态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庭审技能训练、司法文书制作,注重研究新类型案件,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强化公正意识,培育法律信仰,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要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和提升公信的基石,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按程序办事,凭证据说话,依法律裁判,特别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要始终牢记使命,加大审判力度,切实关注民生,妥善审理教育、住房、医疗、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农案件。同时,加强调解工作,健全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加大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力度,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行政审判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强化反规避执行措施,坚持对每一件执行案件做到执行办法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财产穷尽,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强化便民意识,培育服务理念,深化法院的亲民性

    要始终确立为民司法观,积极推行人性化的司法便民措施。打造好立案信访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挥诉讼引导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小额民事案件速裁制度,实现案件繁简分流,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审批程序,确保人民群众能打得起官司;协调落实刑事被害人、涉执行、涉信访特困当事人救助资金,促进矛盾化解。加大“巡回法庭”审判力度,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排查矛盾,就地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访转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及时化解涉诉矛盾,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充分理解当事人对所涉案件的关心,以良好的作风和极大的耐心,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将辨法析理等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

    (四)强化清廉意识,树立廉洁观念,增强队伍的纯洁性

    在司法工作中,切实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踏踏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利用暴露的腐败案例经常进行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对群众举报、上级批转、媒体曝光的有关违法办案、司法作风不廉、影响法院形象的人员及其他一切违纪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总之,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在新形势下自身建设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应准确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着力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扎扎实实地把“为民、务实、清廉”六字精神内涵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路线与审判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使法官干警思想受教育、道德上水平、作风见实效、工作上台阶、群众得实惠。西方法谚曰: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而司法工作者的任务就是把书面的善良与公正转换成生活中的善良与公正,我们应为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自豪。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们应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把作风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积极在司法实践中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于具体工作之中寻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真正突破口与落脚点,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作者单位: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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