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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丈夫减罪行转移毒品 吸毒妻子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4-06-26 11:27:25


    本网讯(李春光)  近日,重庆巴南区人民法院以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卢若男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被告人卢若男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卢若男与其丈夫孙常琪于2008年认识,2010年登记结婚,并于2011年生育一女。在孩子出生前一个月,卢若男知道了孙常琪贩卖毒品,但卢若男并未制止,于是孙常琪经常将毒品带回家中放在冰箱上面。

    2013年8月25日凌晨,卢若男得知孙常琪贩卖毒品被抓获,于是将丈夫放在家中的毒品1042.88克收好转移到朋友家中隐藏。

    第二天,民警在卢若男的租赁屋内将其抓获,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卢若男主动供述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事实。卢若男称,之所以转移毒品,一是想减轻丈夫的罪行,二是因自己本身吸毒,也舍不得将毒品扔掉。

    卢若男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数量巨大,法院据此认定其犯罪情节严重;由于卢若男是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供述,依法认定其有自首情节。为此,法院对被告人卢若男进行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望着年幼的女儿,卢若男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本想帮助丈夫减轻罪行,却让自己也走进了监狱。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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