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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民法院如何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松挺   发布时间:2014-06-27 11:54:56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也是政法事业的优良传统和必然选择。事实证明,人民法院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更大的支持。当前,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就是要求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为民司法,不断增强群众情感,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

  一、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需坚持司法为民

  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必须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主线进行。人民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不管形势、条件和环境如何变化,司法为民始终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为人民用好权、办好案,为老百姓排难解忧。偏离这一条主线,司法就背离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背离其根本宗旨,这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不通的。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不坚持“司法为民”的指导方针,就会导致胡想蛮干,违法办事,践踏法律,严重损害法律的尊严。发生在法院系统内的一些违法乱纪行为,归根结底就是其在做人做事过程中严重偏离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和要求,严重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因此,必须围绕“司法为民”这一主线,把群众路线与“为民、务实、清廉”结合起来,具体工作中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在增强群众观点、维护群众权益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这才是人民法院真正践行群众路线。

  二、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需树立群众观念

    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作为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首先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法院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深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司法审判群众观,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确保司法为民观念入脑入心。其次坚决克服就法律谈法律、就案办案的倾向,切实做到既崇尚法律,严肃执法,又理解立法精神,考虑司法目的和社会效益,把维护群众利益与推进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三是要全程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为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把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体现在立案、接访、庭审和执行各个环节,使司法权的行使过程成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

  三、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正确的权力观即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公正、廉洁、为民意识。在办案中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既是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的客观现实需要,更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大局的强大力量源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来自于人民,是公权,不能随心所欲。法官在审判时要追求“公正与高效”,在执行时要穷尽一切合法的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快速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秉公执法意识。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立场上坚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业务上孜孜以求,努力做精英型、专家型法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意识。法官的司法裁量权缺乏监督也必然导致司法腐败,所以,法官在依法行使审判和执行权,履行各项职能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权力滥用,除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之外,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群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各项权利依法正确行使。

    四、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需树立公正意识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对司法公正的不断追求,从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实践司法公正,取得可喜的成效。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准确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人民法院当前的司法公正水平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因素还不少,个别法院的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枉法裁判,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使很多当事人产生了对人民法院的不信任感,影响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正如培根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祸为尤烈。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污染的是公平正义的源头,损害的是整个司法公信力建设,败坏的是整个社会风气。如果一名法官不办人情案和关系案,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经得起公众的质疑,这样我们的判决就是正义的。因此,必须借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深入分析当前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因素,通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投入更大的决心、勇气、精力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实现的问题,千方百计破解制约司法公正的难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才能实现践行群众路线的真正目的。

  五、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需改进工作作风

  作风是形象,作风是力量,作风是关键,作风也直接决定着司法的公信力,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在改进司法作风。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疏导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的信赖,就应当把践行群众路线贯穿到各项工作中。要端正对当事人的根本态度。态度反映作风,透视审判中的冷、横、硬等问题。要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端正对当事人的态度,在行为上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要让人民群众打明白官司。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必须坚持司法公开,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视频同步直播,挖掘执行公开深度,畅通审务公开渠道,推进办案过程、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公开;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取信于民。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解决好“四风”方面的问题。在形式主义方面,重点解决好案件“合而不议”、流于形式等问题;在官僚主义方面,重点解决漠视群众诉求、高高在上问题;在享乐主义方面,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等问题;在奢靡之风方面,重点解决铺张浪费、追求奢华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正能量,才能把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和真心拥戴。

  六、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需抓好具体工作

  群众路线是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心里始终装着人民、凡事始终想着人民、工作始终依靠人民;在了解实情察民意、加强沟通听民声、办事公道聚民心上多下工夫。首先要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在审判工作中,法官通过对法律解释和适用、通过公正地执行法律、通过利益的衡平,拉近社会强弱差距,平衡利益悬殊,让人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法院在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同时狠抓干警的常态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庭审技能训练、司法文书制作,注重研究新类型案件,以过硬的司法能力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执行方面,穷尽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是不断丰富司法便民举措。坚持做好诉讼引导、释法答疑、风险告知、巡回审判等便民工作,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让群众少跑腿、少受累,让群众打官司变得省时、省心、省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一律实施司法救助,诉讼费当减则减、当缓则缓、当免则免,切实保障当事人打的起官司;对于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在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的基础上,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化,适当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逐渐缩短办案周期,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案结事了。三是要树立法院清廉形象。抓好警示教育不放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干警拒腐防变长效机制,让每位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警醒,自觉干干净净掌好权、用好权,永葆清廉本色。

  总之,只有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纠纷无小案理念,坚持任何事情都要认认真真的落实和处理,任何案件都要认认真真的严格依法审判和执行,才能保持和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秉公裁判的司法优良传统;才能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生、横、冷、硬的衙门作风,使队伍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人民的信赖和拥护,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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