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毒贩子一日四次贩卖毒品被抓获刑三年罚1万
发布时间:2014-07-02 11:51:55


    本网讯(刘万春 罗珊珊)  毒品的危害已众所周知,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已成为社会共识,打击毒品犯罪任重道远。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彭景晨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7月29日上午,吴某某、袁某吸食冰毒,尔后便由袁某电话联系被告人彭景晨,随即在宜春市袁州区正荣街路口一巷子处,被告人彭景晨将若干冰毒以300元的价格卖给袁某。

    2013年7月29日,邹某电话联系被告人彭景晨欲购买毒品,随即在宜春市袁州区正荣街附近,被告人彭景晨将若干冰毒以100元的价格卖给邹某。

    2013年7月29日17时许,陈某某至被告人彭景晨所在的宜春市袁州区海航宾馆203房间,向被告人彭景晨购买100元钱的冰毒,并当场吸食。

    2013年7月29日,袁某某、周某欲购买冰毒吸食,便电话联系被告人彭景晨,随即袁某某来至宜春市袁州区连贯网吧与被告人彭景晨交易,以一张火车票抵100元人民币,向被告人彭景晨购买冰毒若干。

    2013年7月30日凌晨时分,公安机关民警在海航宾馆二楼将欲帮助被告人彭景晨销售毒品的罗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查出疑似毒品一包,随即在该宾馆203房间将被告人彭景晨抓获,并在该房间内查获疑似毒品五小包。经鉴定,疑似毒品中的可疑红色颗粒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系毒品“麻果”,其净重量合计0.296克,疑似毒品中的可疑白色结晶体中检出甲级苯丙胺成分,系毒品“冰毒”,其净重量合计3.404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景晨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并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以证实其指控。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景晨向他人四次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彭景晨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彭景晨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