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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贩子贩卖流浪智障女给他人“作妻”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07 10:00:30


    本网讯(雷春荣 陈明)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智障妇女案件,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胡小建、周家云有期徒刑各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吴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胡小建在南昌火车站附近将正在捡破烂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流浪女王某控制在其租住屋内,并为王某洗澡、换衣和办理假身份证,冒充王某的父亲打算将王某卖给娶不到老婆的男子。胡小建后又将该信息告诉给了被告人周家云和吴标,并要求他们寻找买家。周家云和吴标通过他人将王某以50000元的价格卖给高安市某村的未婚残疾男为妻。胡小建分得35000元,周家云分得13000元,吴标分得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小建、周家云、吴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其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胡小建挑起犯意并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系主犯;周家云积极联系买主,系主犯,且在刑满释放五年内故意犯罪,属累犯;吴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自愿认罪,依法可减轻、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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