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让“三留守人员”不再孤单
——修武县法院民一庭庭长范鑫关爱“留守者”的故事
作者:张玉强 王兴政   发布时间:2014-07-08 09:27:41


    一个月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修武县人民法院领导提着食用油、面粉看望了留守老人孙金娥。回想起这一幕,孙金娥老人总是动情地说:“俺这么个没能耐的人了,还有人想到俺,关心俺,俺真要感谢咱们的好政府、感谢身边的好法官范鑫呀。”

    孙金娥患有心脏病、肝脏病等多种疾病。大儿子长年在外打工,二儿子患上了罕见的骨头病,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每次回访当事人,范鑫都要到孙金娥家里看一看;逢年过节,范鑫都不忘给老人送点年货。“三留守”活动期间,范鑫将孙金娥的家庭情况上报后,市中院领导、县法院领导非常关注,不仅亲自看望,还为其解决了低保等问题。如今,老人每次见到范鑫从不称呼范鑫,而亲切地称呼“小鑫”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三留守”活动开展时, 修武法院民一庭作为该院“三留守”活动的牵头部门,庭长范鑫更是加班加点对“三留守”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草了《修武法院关于“三留守”活动的实施方案》、《修武法院关于“三留守”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修武法院“三留守”活动的措施》等文件。为做好“三留守”活动宣传,他带领干警走进农村、走进学校、走进工地,发放法律宣传册,开展普法讲堂,共讲课7次,发放宣传单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0余次,写出调查报告达一万多字。

    “三留守”专项活动开展中,民一庭作为修武法院活动办公室。范鑫坚持优先保护原则,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依法能适用简易程序的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穷尽执行措施,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权益及时实现。他巧妙审结的张兆亮诉留守妇女郝利玲离婚纠纷一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以“留守妇女的婚姻保卫战”为题,焦作电视台走进说法时间以“完美的审理”为题分别予以了报道。在当地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整个活动期间,范鑫审理的“三留守”案件多达31件,占到了全法院“三留守”的四分之一。其中许多案件都是复杂疑难案件。

   为了不使“三留守”案件有遗漏,范鑫还与该庭辖区的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妇联、村委、民调等部门联系,建立了辖区全面保护“三留守”人员的机构和网络,对“三留守”人员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使修武法院“三留守”工作形成机构建全、网络全覆盖。

    让“留守者”不再孤单,修武法院范鑫在默默守候。



责任编辑: 刘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