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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心情不好邀人酒店开房吸毒被抓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10 16:47:12


    本网讯(黄隆瑾 胡建芳)  只因心情不好竟提出吸毒“玩玩”,并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7月9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英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3月27日,被告人赖英因为心情不好,以其本人的身份信息登记入住石城县某酒店。当晚8时许,被告人赖英用电话通知陈某到酒店房间帮助其吸食毒品,陈某随即邀集温某一同来到酒店房间。随后,赖英又电话通知陈某某到酒店房间“玩”。陈某、温某、陈某某到达酒店房间后,赖英提议一起吸食毒品,并由赖英提供两小包“冰毒”,和陈某、温某、陈某某一起在酒店房间吸食。当晚22时许,公安干警在酒店房间抓获了被告人赖英,并在现场扣押了用于吸食毒品的吸管、锡纸等物品。经检测,被告人赖英和陈某、温某、陈某某的尿液均呈阳性。

    2014年5月12日,石城县公安局将现场扣押的吸管、锡纸送往赣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物品上残留物的成份。2014年5月21日,经赣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吸管、锡纸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赖英提供场所、提供毒品,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赖英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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