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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无人起贼心 男子盗工友银行卡取钱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7 10:23:35


    本网讯(张凯)  侯德平趁宿舍内无人,盗走工友吕玉河的银行卡并取走卡里的4600元钱。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侯德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2月17日下午,被告人侯德平在其务工的煤矿宿舍内,趁室内无人之机,盗走工友吕玉河的银行卡一张。当晚,侯德平驾驶二轮摩托车到银行柜员机上将吕玉河卡内现金4600元取走。

    案发后,被告人侯德平将所盗4600元现金退赔被害人吕玉河。在亲人的相劝下,侯德平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德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案发后侯德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加之侯德平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侯德平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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