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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借煤炭部门领导被查冒充检察官抢劫矿长
发布时间:2014-07-30 14:20:21


    本网讯(区倚)  为一夜暴富,中专文化的李庆在得知当地煤炭部门领导被调查的消息后,伙同柏八斤等三人冒充检察官办案,抢劫当地一名煤矿矿长。7月30日上午,笔者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公开开庭审理,5年前发生的这起冒充检察官办案犯罪案一审有果,法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罪判处被告人柏八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与其原犯抢劫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合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罪判处被告人李永红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我们是检察院的,煤炭局领导被处理的事需要找你核实。”2009年6月22日早上7点左右,在昆明学习的师宗县某煤矿刘矿长,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因为那段时间恰好当地煤炭局的领导被检察机关调查,对电话深信不疑的刘矿长告诉了自己的所在位置。当天中午一点左右,刘矿长在昆明被骗上一辆黑色轿车。上车后,刘矿长被两位身着仿检察院制服者控制。黑色轿车返回师宗途中,身着仿检察院制服的两人先后脱下仿制制服,告诉并用手铐控制的刘矿长,其不是检察院办案。被威胁中,发现三个行为人对自家情况比较了解,获得自由的刘矿长因担心家人安全,事后也一直未报案。

    经审理查明,有中专文化的李庆与师宗县农民李永红、柏八斤经过预谋,于2009年6月22日冒充当地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被害人刘矿长协助调查。得知刘矿长在昆明学习后,李庆三人驾车到昆明将其骗上车用手铐拷住强行带回师宗途中,三人对刘矿长表明真实身份,以加害相威胁索要人民币160万元。刘矿长随后向朋友借款160万元并送到家。三人驾车到刘矿长家门口时,李永红从刘矿长家拿到编织袋包装的160万元。随后,三人将被控制的刘矿长送到师宗县城客运站附近放走。

    2013年8月7日,因非法储存爆炸物、抢劫被判刑并送监狱服刑的柏八斤,因李庆没有按照预谋分赃还对其暴力加害,主动供述了该犯罪事实。

    2013年9月24日,李庆、李永红落网。落网后,李永红供述其和柏八斤在案发前被李庆喊在一起商量,李庆出钱让其和柏八斤准备仿检察院制服、钢珠枪、手铐等作案工具。同时供述案后分得赃款和打伤柏八斤的事实。

    法庭审理中,当时做煤炭生意经常带着上百万现金的刘先生证言证实,案发那天下午,他突然接到朋友刘矿长的电话,称检察院的找他调查,要借160万元现金并送到刘家,事后刘矿长还款30万元并写了130万元借条的事实。多名证人证言还证实,没有固定职业收入的李庆,在案发后有来源不明大额的经济支出。

    今年5月8日,曲靖市检察院以李庆等三人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在控制被害人后,当场对被害人以暴力相威胁,并当场索取钱财,而不是对被害人的亲友进行威胁索要钱财,检察机关指控抢劫罪名成立。被告人辩解属于绑架罪的意见,法庭不予支持。在共同犯罪中,李庆预谋并指挥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柏八斤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同种重大犯罪,应对其从轻处罚;柏八斤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为此,该院遂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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