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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儿子专门偷盗租住户财物被判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8-12 16:53:56


    本网讯(梁斌)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他却专偷租住在他家的承租人。而且,尝到甜头后,居然连连作案。8月11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倪某,1997年生,江油市太平镇农民,初中肄业。因太平镇位于江油城郊,为此倪家将家里空余的房子对外出租,阎某(女)和李某某是倪家的两个租户。

    倪某不去上学后,整天到网吧打游戏。没钱了,他就打起那些租户的主意。今年4月2日上午,他趁阎某外出之机,将其一只花了800元买来的宠物小狗——萨摩耶犬盗走,拿到宠物市场以300无的价格卖掉。随后到网吧打游戏,天黑了才回来。

    倪某尝到了甜头后,决定“再接再厉”。第二天,即4月3日上午,倪某趁李某某外出房门未锁之机,窜入居住屋里,拿走摩托车钥匙,之后骑上李某某价值5180元的钱江牌摩托车,将车子卖给一个摩托车修理店,获赃款700元。

    案发后,警方将摩托车追回并发还给李某某。倪父也赔偿了阎某800元损失。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倪某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法院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倪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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