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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线时电杆折断致工人伤残 雇主判赔17余万
发布时间:2014-09-12 14:13:35


    本网讯(谭召日)  天有不测风云,在电杆上装线时,电杆突然折断导致工人受伤致八级伤残,岂料雇主还不承认这雇佣关系。9月11日,广西来宾市武宣县法院审结该案,判决雇主赔偿工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72920.36元。

    从2010年开始,李佑名受雇于武宣县一家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力公司),从事电力安装工作。2013年10月23日下午6点左右,李佑名受公司安排,到武宣镇城东新区E区从事电力安装。在其上到电杆上放线作业时,电杆突然从根部折断,造成李佑名从8米高的电杆上跌落受伤。当晚,李佑名家属连夜将其送柳州市工人医院抢救,经住院治疗15天,方转危为安。2013年11月8日,李佑名转到玉林市骨科医院住院治疗,于2014年1月7日出院,共住院治疗60天。经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次事故造成李佑名八级伤残。

    待伤势好转后,李佑名与电力公司就赔偿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诉至武宣县人民法院。电力公司辩称,其与李佑名系劳务外包性质的承揽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因此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该电力公司称与李佑名系劳务外包性质的承揽关系,但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而李佑名受雇于电力公司,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证实,法院予以采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电力公司作为雇主,应当对其雇员即原告李佑名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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