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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断电杆致1人电死 出租车公司赔60余万
发布时间:2014-08-27 14:48:06


    本网讯(张江枢)  营山一出租车司法撞断电线杆后,全然不顾电线横跨路中央带来的危险逃逸而去,致使一名行驶至此的司机触电身亡。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调解该名出租车司机所属出租车公司赔偿死者家属61.2万元,电力公司补偿死者家属6.8万元。

    飞来横祸 汽车司机触电身亡

    5月26日凌晨20许,王超群驾车往城赶的途中,行至东升镇路段时,见一电缆线横跨在路中央,车辆无法通行,便将车停靠在路边,走下车门径直走到电线旁,准备将电线抬高,不料手刚一触碰电线,便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同行人员即刻拨打“110”报警,后王超群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粗心大意  出租车司机撞断电杆逃逸

    通过交警现场堪查,发现此系一起人为造成的意外触电致人死亡案件。当晚,公安机关在全县城搜查肇事者,不久,肇事者张泽舟投案自首。经过连夜审讯,张泽舟乃一名出租车司机,5月25日23时30许,驾驶出租车行驶至该路段时,由于粗心大意,将电线杆撞断,致使电线横跨路中央,张泽舟见夜深无人,便把油门一踩,一溜烟逃跑而去。

    失去亲人  死者家属180万元天价索赔

    死者王超群生育两女,都未成年,父母年逾七旬,还有位近百岁高龄的祖父,全靠王超群一人支撑起这个家。王超群常年在外务工,由于人勤快头脑好使,在外渐渐闯出了一些名堂,月收入达2万元。现在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支柱,家庭生活逐渐陷入困境。在悲伤之余,王超群家属向电力公司、出租车公司索赔180万元巨款。

    法院调解 出租车公司承担主责

    营山法院调解认为,出租车驾驶员张泽舟不慎将电线杆撞断后逃逸,造成对不特定群体的危害,导致王超群触电死亡,属过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因出租车的所有人是出租车公司,因此,赔偿主体是出租车公司。死者作为成年人,用手拿电线,应该认识到存在的危险而没有避免,导致事故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电力公司虽不是侵权人,但从社会救助义务和人道主义出发,也应对死者亲属方进行一定的补偿。最终,法院调解出租车公司赔偿死者家属61.2万元,电力公司补偿死者家属6.8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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