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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出狱后又持有毒品 “瘾君子”被判刑1年
发布时间:2014-09-28 15:18:26


    本网讯(黄安 蔡永南)  一吸毒男子因贩卖毒品获刑七个月,出狱三个月后又非法持有毒品。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平遥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2月6日,被告人陈平遥在上饶县某大酒店6031房间被抓获,并当场从房内查获3包冰毒(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6.856克)和两包麻古(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3.812克)。

    2013年10月7日,被告人陈平遥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年11月5日刑满释放。

    上饶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平遥非法持有毒品10.68克,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陈平遥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陈平遥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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