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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口法庭法官锲而不舍执结案件上门送钱款
发布时间:2014-10-17 14:54:54


泽口法庭法官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手中。

    本网讯(彭振林 汤良武)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仅帮我追回了钱款,还帮忙送到我的家里来。”10月13日上午,湖北省潜江法院泽口法庭庭长张小清和庭里的同志一道来到申请执行人郑强青、刘腊姑的家里,将最后一笔执行款8000元送到了他们手中。郑强青接过现金,感动的连声说道。

    2007年11月26日,原告郑强青、刘腊姑之子郑龙在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元立集团二期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衢州经理部)施工中被100T行车碾压致死。衢州经理部与郑强青和陈晓英(郑龙之妻)达成赔偿295680元协议,并将赔偿款转入郑强青银行个人存款账户上。后来,陈晓英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在家庭中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郑强青、刘腊姑便将该款项转交给她。陈晓英在占有上述赔偿款后,却一直未对郑强青、刘腊姑尽赡养义务。为此,原告郑强青、刘腊姑于2010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晓英返还郑龙死亡赔偿款中属于自己的抚恤金。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于2010年6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晓英同意返还原告郑强青、刘腊姑抚恤金50000元。

    然而,陈晓英在返还部分抚恤金后,就不再履行。为此,郑强青、刘腊姑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按照法律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并采取多种措施执行了大部分款项,最后还剩8000元一直不能到位,陈晓英也下落不明。泽口法庭根据申请人和其他人提供的线索,始终没有放松对案件的跟踪,一边到陈晓英可能打工的地方寻找,一边继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

    今年10月9日,泽口法庭法官到银行查询另一起案件的相关信息时,也不忘对陈晓英的存款情况再次进行了查询,发现刚好有一笔存款。于是,他们火速赶回单位,加班加点准备好执行所需的各种文书和材料,从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中将剩下的8000元依法强制划拨。至此,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返还赔偿款案在泽口法庭法官从未放弃的工作中,终于得到了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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