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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司法激活一池春水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侧记
作者:田凌   发布时间:2014-10-24 14:11:59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温情司法,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受到社会普遍赞誉。近三年来,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执行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今年,被推荐为“全国优秀法院”,全省仅三个名额。

    透明的方式让人体验

    “我父亲今年3月不幸遭遇车祸,相关赔偿款没有到位诉至津市法院,虽然委托了专业代理人,因为是头一次到法院打官司,心里没底,我在千里之外的广州务工,庭审日又脱不了身,即不能知道代理人在庭上是否敬业,也不清楚法官在庭审中是否存有猫腻,真是干着急。庭审前5天,代理人告诉我,该案件法院觉得很有代表性,决定进行庭审直播。当得知通过庭审直播网可以看直播或是看回放视频时,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冯先生在给津市法院的感谢信上如是说。

    司法公开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津市市人民法院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透明司法。今年截至9月,就公开裁判文书800余份;发布各类审判信息、开庭公告1000余条;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现场开庭、公开宣判案件200余件;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到法院参观、旁听案件审理;庭审视频直播10余件,图文直播20余件,并邀网友“灌水拍砖”,有100多名网友跟贴评论;实行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回放视频,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在诉讼服务中心配置电子触摸屏让群众查阅诉讼资料,电子公告屏滚动播放开庭信息及诉讼指南;加大津市法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应用,增开网上预约立案和网评法院栏目,满足当事人不到法院就能完成立案及了解案情进展或进行监督的需求,截至9月,共收到意见、建议、疑问50余条,回复率100%;开通法院微博和微信,司法公开建设朝“大满贯”迈进。

    公正的裁判让人信服

    “我们孤儿寡母的栖身地唯一的住房保住了,多亏了法院公正的判决”,杨某含着眼泪对承办法官说。

    今年2月,该院受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某银行以杨某和朱某离婚后,仍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朱某也一直以杨某丈夫的身份从事民事活动,期间,朱某以杨某名义借款及抵押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现朱某病故,该款应由杨某偿还,原告享有抵押物(登记在杨某名下的房屋)的优先受偿权。杨某在诉讼中辩称,其早和朱某离婚,其本人从未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借款合同上其签名非本人所签,并且未委托他人贷款,应驳回银行诉讼请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法院知道,要想通过给双方当事人的一个说法,做到胜败皆服,就要严格遵守证据规则,依法认定事实,同时准确把握法律精髓,准确适用法律。法院认为,表见代理的构成不是一方对另一方又代理权的主观判断为满足,而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银行负有审查、核实身份的义务,从查明事实看,银行就此明显存在主观过错,依据《合同法》“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不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服判。

    近年来,津市法院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主线,把提高法官办案能力摆在头等重要位置,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开展庭审比武、文书评比、岗位能手评选活动,让干警在竞赛中找差距、补短板、争上游,明确要求院庭长在做好行政管理的同时主审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鼓励干警提高学历层次;制定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实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差错案件追究、办案绩效考评等考评机制,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总结,通过努力,案件上诉率和发改率逐年下降,今年分别仅为4%和1.38%,涉诉信访案件持续下降,津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连续5年位列常德市先进,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法院的美誉度、满意度不断提升,民调测评连续三年在常德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人性的举措让人温暖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口号,它需要用最实际的行动和举措,让千家万户在司法的阳光中感受到温暖”,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迎春如是说。

    无缝对接当事人不同的司法需求。针对辖区群众法律知识薄弱,实行诉讼辅导,津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由资深法官轮流值班,引导群众寻求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渠道;为克服找人难问题,推行诉讼引导、首问负责及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做到问题有人答,找法官有人引,材料有人收等;针对边远山区群众诉讼难问题,法官携卷下乡,走村入户,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从接待、立案、审理、执行等每一个环节上都紧紧围绕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延伸和展开,彰显司法温情。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把有限的救助资源公正、高效地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津市法院严把关口,认真审核。今年截至9月,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1.38万元,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落实司法救助金11.3万元。

    关爱“折翼的天使”。津市法院在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仅传达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还传达了爱和宽容的善良理念。如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和帮教及矫治中,不断加大关爱力度,坚持定期联系、长期帮助、跟踪关怀的挽救帮教机制,让那些迷途的孩子认识到自己过失的同时也重新找回对前途的信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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