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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交通事故闹纷争 法官上门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4-11-13 10:46:48


    本网讯(吴合勇)  2014年11月12日,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而引发的邻里民事官司,在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上门调解下,得到了圆满化解。

     2013年9月8日16时许,王锋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龙临镇百鲁村往念浩村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路口时与由王智驾驶的丰田汽车相撞,造成王锋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认定,由王智承担主要责任、王锋承担次要责任。王锋受伤花去医疗费13842.64元,出院后,经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事后,因双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锋遂将王智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该起案件受理后,主办此案的法官了解到,导致事故发生的王锋、王智为同村同屯相邻的村民,为尽可能修复原本和谐的近邻关系,承办法官多次与该村村干一起上门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耐心地向双方解法释理,最终都作出了让步,当场握手言和,达成了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王锋各项经济损失37000元的协议,王智自愿承担案件的全部受理费,双方之间纠纷就此化解,使得邻里关系得到了恢复。法官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得到双方当事人以及前来旁听调解的群众肯定,同时此案的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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