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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向邻居借款逾期未还 妻子被诉还款
发布时间:2014-11-17 09:32:15
原告与被告马祖朋系上下邻居,2012年6月初马公胜向原告借款160万元,约定于2012年7月6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已逾,马公胜却分文未还,至今原告的合法债权亦未得以实现。马公胜现已死亡,被告卢晓丽作为马公胜的妻子,依法应对该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债务。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连带偿还借款本金160万元、利息7872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来源:
惠济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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