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不改野性子和急脾气 妻子两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4-11-21 16:17:13


    本网讯(汪子柱)  结婚二十年,丈夫未改性子野和性格暴躁的脾气,“70后”妻子两度诉求离婚终获支持。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该离婚纠纷案,判决两次诉求离婚的原、被告离婚。

    原告赵忠凤与被告晋光春于1994年登记结婚,1995年婚后双方生育一双儿女,儿女均成年,已外出打工,能自食其力。后双方因性格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原告赵忠凤曾于六年前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原告赵忠凤与被告晋光春离婚后,双方一直分居至今。

    法院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信任。本案中,原告赵忠凤与被告晋光春因性格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睦,自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仍未能和好,分居至今已近六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判决准许原告赵忠凤与被告晋光春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