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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双方难相处 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4-12-03 15:33:27


    本网讯(周淑芳)  恋爱很美好,但是只要领证进入婚姻后对方就变了,不少人都有这样的领悟,不过有些人能够在变化中适应、磨合着共同生活,但也有人选择结束婚姻,彭泽县龙城镇人何霞就因为感到只要一领结婚证,对方就很难相处而起诉离婚。12月1日,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许原告何霞与被告王新离婚。

    2011年上半年,23岁的何霞独自一人在外务工,想找个人依靠的她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大自己9岁的同乡王新。两人相识后,王新经常约何霞出来吃饭、看电影,两人在相处过程中,虽然何霞最开始觉得王新年纪大了些,怕有代沟,但是面对对自己照顾有加、比自己成熟的王新,何霞抛开了顾虑,2012年2月14日双方确立恋人关系。两人相恋后时有争吵,但是王新每次都会主动让步、认错,让何霞觉得很幸福。2012年6月22日,两人回彭泽举办了婚礼并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领证结婚后,何霞觉得王新变了,以前王新总是会在身边陪伴自己,围着自己转,但是现在的王新不顾自己的感受和反对,经常与朋友外出吃饭喝酒,一点都不顾家,也不怎么赚钱养家,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2013年8月份,双方协议离婚,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后一个月,王新又找到何霞,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得到原谅,以后一定脚踏实地、认真赚钱养家、少喝酒早回家。面对王新的诚恳认错的态度,何霞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双方于2013年10月21日复婚了。

    领证复婚后,何霞发现王新并未收敛,仍然经常在外喝酒,晚上很晚回家甚至彻夜不归,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争吵后王新便不打招呼地与朋友一起外出务工,直至过年回家,过完年便又外出。何霞认为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但是王新表示不同意,因此何霞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庭审中,被告表示自己外出务工是为了赚钱养家,给原告更好的生活,一个男人需要出去闯闯,不可能一直呆在家里。双方调解不成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双方有一定感情基础,只要好好沟通、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是可以和好,因此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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