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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婚后不上班“啃老”遭父母起诉腾房
发布时间:2014-11-27 17:13:50


    本网讯(何方瑜)  俗话说男人三十而立。但年过三十的魏波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居住在父母家中,十年期间全靠“啃老”维生。老魏老两口为了明晰儿子在社会和家庭中的责任,忍无可忍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儿子儿媳搬离。11月27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魏波夫妇在七天内搬出老魏夫妇的房屋,将房屋清理腾退完毕。

    魏波今年三十二岁,是江西省彭泽县龙城镇居民。作为家中独子,父母从小对他百依百顺,疼爱有加。2004年7月,魏波大学毕业后,在家中待业长达两年。2006年上半年,老魏通过战友介绍,帮儿子在一个私营企业找到了工作,工资虽然不高,却也十分清闲。谁知不到半年,魏波就开始说工作没意思,直接辞职不干。据父亲老魏介绍,此后夫妇二人又给儿子联系过几份工作,均是魏波推说“没意思,不想干”,一直赋闲在家,每天除了睡觉就是上网,没钱就向父母要。

    2010年8月,魏波通过网络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郑佳并在次年结婚。老魏夫妇满心以后儿子结婚以后现状会有所转变,谁知婚后郑佳也辞去了工作,从此两人吃穿用度全部依靠老魏夫妇。对此情况,老俩口难以接受,从谆谆教导到严厉斥责,但小俩口却理直气壮地宣称“作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我”等等。

    这样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今年,老俩口多年积蓄已经所剩无几,只得再次要求小俩口出去自谋出路。但已经习惯于“啃老”的小俩口对此无动于衷,甚至多次与父母发生激烈冲突。无奈之下,老魏夫妇在今年10月份将儿子儿媳诉至彭泽法院,要求其搬出老魏夫妇名下的房屋。而截至起诉时,魏波已经年满三十二周岁,大学毕业已经整整十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波作为成年人,身体健康,没有法律规定的丧失劳动能力、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其主观上拒绝工作、不愿自食其力,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此,老魏夫妇对如此“啃老族”没有抚养义务。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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