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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工头吵架后盗窃其摩托车被判管制一年
发布时间:2014-12-08 14:10:02


    本网讯(谢力)  因工作上的事情与工头吵了嘴,男子回家后气愤难平,第二天竟偷走工头的摩托车来借以报复。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建伟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家住青原区的刘建伟是一名建筑工人,2014年7月4日下午,刘建伟认为工头李铭分工不均,给自己分配的工作任务比其他同事都要重,心里感到极度不平衡,遂同李铭发生激烈争吵。李铭见下属当着其他同事的面对自己指手画脚,一点也不给自己面子,便说出了一句“你爱干不干,不干滚蛋”的气话,刘建伟当场摔门而去。下班回家后,刘建伟仍然气愤难平,琢磨着要想个办法整治一下李铭来出出气。7月5日早上上班时,李铭因内急将一辆红色豪爵牌摩托车急匆匆地停在工地厕所门口,车钥匙都还未来及拔下就狂奔进了厕所,恰巧刘建伟路过看见了这一幕。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刘建伟见附近没有人,竟直接上前将该摩托车骑走回家了。

    法院另查明,刘建伟于7月22日主动将摩托车归还给了被害人李铭,7月3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李铭对刘建伟的行为也予以谅解。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1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建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刘建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全部退回了赃物,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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