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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吸毒产幻觉持菜刀砍伤父亲及民警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4-12-10 15:28:53


    本网讯(贺力平)  男子吸毒后产生幻觉,在家中持菜刀将父亲砍伤,后又冲出家门进行抢劫并故意伤害前来出警的公安干警等人。12月10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以被告人周诺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1991年出生的周诺成年龄不大,但吸毒时间较长,经常和一帮朋友吞云吐雾。4月24日晚,被告人周诺成由于吸食麻古身心难受,产生幻觉,觉得父亲管得太紧,束缚了自由。遂拿起家中菜刀将父亲周加希砍了一刀,随后冲出家中。此时周诺成还没有清醒,持菜刀行至龙须塘派出所对面马路时又将骑电动车的刘鼎砍伤,并抢走刘鼎的电动车。周诺成骑着抢来的电动车在人民广场附近游荡。随后,接到警情而出警的公安干警尹任诚和刘鼎对周诺成展开围捕,周诺成持菜刀在广场附近到处乱窜抗拒抓捕,将民警尹任诚砍伤,还多次试图拦截的士逃离未果,并将其中一台的士司机程璩砍伤,最后在广场昭陵西路的十字路口处威胁一名摩托车司机搭载其逃离,在逃跑过程中周诺成将摩托车司机身上的300元现金和手机抢走。周诺成意识清醒后回到邵阳,并到一朋友开的理发店宿舍内玩耍,被下班回来的店员发现,周诺成最终在朋友和店员的陪同下来到双清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经鉴定,被害人刘鼎被抢电动车时价为人民币2700元,右上臂皮肤软组织裂伤;被害人程璩左手软组织创裂,;被害人尹任诚小指功能丧失,左环指屈指功能中度丧失,其损伤程度均属于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诺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暴力及暴力相威胁,抢劫他人财物,为逃跑、抗拒抓捕持刀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应适用数罪并罚原则,遂作出前述判决。

    承办该案的法官说,毒品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神经中枢,会致人兴奋或者产生幻觉,导致吸食者精神异常、痴傻癫狂、举止异常。周诺成吸毒后产生幻觉,先后砍伤多人,并抢劫他人财物。根据刑法规定,吸食毒品所致精神障碍,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周诺成为自己的吸毒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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