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晓菲 邓敏) “80后”小伙因犯盗窃罪刑满释放后,不但不知悔改,反而越陷越深,染毒并为筹毒资把黑手伸向医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立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刘立顺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12月1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但刑满释放后,其因毒瘾发作而又身无分文。为筹毒资,被告人刘立顺决定重操旧业行窃。2014年8月11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刘立顺窜到桂平市某医院住院楼外科区通道床位处,趁陪护病人陈某睡熟之机,将陈某放在床位的一台手机盗走。被告人刘立顺盗得手机手逃到住院楼一楼处被公安民警人赃并获。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人民币78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立顺以占有为目的,在医院秘密窃取病人家属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立顺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立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刘立顺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因吸毒而盗窃,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刘立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