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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搭载女青年起色心欲强奸不成反入狱
发布时间:2014-12-17 16:25:53


    本网讯(程君 陈香曲)  驾驶摩托车佯装好心搭载女青年,见色起意途中欲行不轨,被害人巧施妙计脱身,色男“偷腥”不成反倒进了班房。1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黎耀乾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4年9月14日6时许,家住桂平市罗播乡某村的黎耀乾驾驶摩托车搭载相识的女青年甘某某从桂平市中沙镇到兴业县北市镇。途中,黎耀乾见早上行人稀少,遂驾车将甘某某搭载至一山岭上,强行将甘某某放倒在地,并脱去甘某某的裤子,欲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甘某某强烈反抗未果,即假装同意与黎耀乾发生性关系,在黎耀乾脱衣服放松警惕之际趁机逃脱。黎耀乾见状亦逃离现场随后并逃往广东。摄于法律威严,黎耀乾两天后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耀乾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黎耀乾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强奸未遂,依法应当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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