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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色老汉强奸同村智障女被判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4-12-18 16:07:24


    本网讯(黄丽丽 莫一超)  梁汝清今年已六旬有余,但却为老不尊,利用智障女无性防卫能力的弱点,对同村的一名智障女实施强奸行为。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梁汝清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梁汝清生于1952年,家住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青岭村。2014年2月19日16时许,被告人梁汝清在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青岭村顺子屯梁某用的旧屋内,与同村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陆某某发生两性关系一次。

    另查明,陆某某为智力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汝清明知是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性防卫能力妇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汝清犯强奸罪罪名成立。梁汝清对残疾人实施强奸,酌情从重处罚。梁汝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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