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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法庭职能 服务基层百姓
——秦皇岛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纪实
作者:周华   发布时间:2015-01-07 14:13:53


    “一乡一庭”建设是河北省高院党组立足全省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截至2014年12月,秦皇岛市基层法院经省法院批复新设法庭36个,全市辖区78个乡镇,已有75个乡镇设立法庭并全面开展工作。新设法庭充分发挥调处纠纷、法治宣传、司法确认、指导民调、联络人民陪审员、参与综治等六项职能作用,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了经济健康发展。

    思想上重视——真抓

    秦皇岛市法院认真贯彻省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的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制定了《秦皇岛市法院“一乡一庭”两年建设工作方案》。该院还派人专程赴滦平县法院学习考察“一乡一庭”建设经验。两级法院均成立领导小组,将“一乡一庭”建设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一把手工程。市中院院长闫五一就“一乡一庭”建设展开一个多月的巡回调研、督导和检查,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一乡一庭”建设,青龙县委在年初召开的党委会上,明确提出把“一乡一庭”建设作为2014年全年政法工作的重点,县委主要领导围绕“一乡一庭”建设的职能发挥等问题多次进行研讨。县委书记于春海专门组织召开由各乡镇书记参加的协调会,并多次到有关乡镇进行调研督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海庭亲自组织召开“一乡一庭”建设工作推进会,并参加新建法庭揭牌仪式。

    行动上给力——实干

    秦皇岛两级法院采取多项举措,整合各种资源,全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

    在“一乡一庭”建设中,基层法院院长亲临基层一线,现场办公,协调乡镇党委政府解决实际问题。

    各基层法院筹集资金700多万元,为每个新建法庭配备办公用品。另外,各基层法院坚持内部挖潜,积极选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审判骨干任法庭庭长,还通过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配了解农村情况、有调解经验的乡镇工作人员或基层调解组织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充实法庭队伍。

    目前,75个已设的乡镇法庭现有人员187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58人,辖区内人员陪审员371人,新设法庭基本形成了“1名法官+1名书记员+2名人民陪审员”模式。在对新设法庭规范化管理上,健全完善了人民法庭庭长职责、乡镇法庭工作职责、工作规程,建立了案件质量考核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勤制度等法庭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上墙,同时设置了法庭公开栏,方便群众监督和日常管理。

    服务上显优——创新

    新设法庭充分发挥调处纠纷、法治宣传、司法确认、指导民调、联络人民陪审员、参与综治等六项职能在基层治理中的优势作用。2014年,秦皇岛新设法庭调处简易纠纷4218件,指导民调组织调解案件1470件,开展法治宣传246次,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63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保障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秦皇岛市法院在全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过程中,大胆探索,在立足和发挥“六项职能”的基础上,根据城乡不同特点、辖区的不同需求,不断拓展延伸法庭服务职能。

    青龙县法院根据县域特点,法庭与各村“五大员”(舆情调查员、民调助理员、信访协理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建立密切联系,构建起以中心人民法庭为主导、乡镇法庭为主体、“五大员”为主力的社会矛盾综合调处体系,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和巡回审判,在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海港区法院立足主城区特色,在大力推行“一乡一庭”建设的同时,尝试建立社区法律服务机制,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该院选派若干业务骨干组成社区巡回法官团,分设若干小组,每组对应镇、街,直接联系镇、街所辖社区和居委会。当社区寻求法律帮助时,可直接找对应的小组负责人,由对应小组提供法律服务。

    2014年以来,该院社区巡回法官团累计开展法律宣传50多次,法律讲座15次,纠纷调解10余次,基层调研6次,座谈交流16次,庭审观摩1次,模拟法庭1次,为千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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