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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子因不“赊账”被瘾君子报警抓获领刑
发布时间:2015-01-20 10:42:16


    本网讯(梁弄璋 兰有斌)  囊中羞涩,“瘾君子”想买一包毒品“过过瘾”,但卖家不赊账,遂怒而报警。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左明友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左明友生于1995年,江油市三合镇农民,初中文化。从小好吃懒做,东荡西游,不务正业。2011年1月曾犯抢劫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3年。2014年初左明友染上了毒瘾,此后他与毒品的孽缘就斩不断。自2014年5月开始左明友从他人处购买毒品,除自己吸食外,还卖给其他吸毒人员。渐渐地,他就认识了一帮吸毒人员。

    去年10月16日下午6时许,左明友接到吸毒人员蓝某“要货”电话后,就跟吸毒人员张某、李某窜到江油市三合镇双江村一条偏僻村道,却看到除了蓝某外,还有一个老“赊账”的吸毒人员陈某某。左明友对陈某某没好感,正眼不看他一下。左明友以200元的价格,卖给蓝某两小袋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0.48克。左明友三人离开后不久,陈某某追了上去,请求左明友为自己再赊一小袋毒品,左明友说:“今天不赊账,必须给现钱。”但不管陈某某如何哀求,左明友就是不答应。陈某某见左明友绝情,于是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10月17日,警方将左明友抓获。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明友明知是毒品,却要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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