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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瘫痪在床 防城法院上门巡回审判贩毒案
发布时间:2015-01-20 13:22:53


    本网讯(招子文 方亮)  1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驱车60多公里,来到辖区那良镇解放路一居民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当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胜棠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52岁的刘胜棠家住防城区那良镇,系一名无业人员。去年3月26日、10月16日,刘胜棠在家中分别向吸毒人员张某、郑某贩卖一小包毒品海洛因,净重0.1克和0.5克,两次均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刘胜棠身上搜获净重4.4克的毒品海洛因42小包及现金少许。由于刘胜棠长期吸食毒品,身患严重疾病,身体多处糜烂,已经瘫痪在床,无法行走,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监视居住,检察机关以其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防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既要严肃法纪,又要做到人性化司法,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家中审理该案。

    庭审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并表达了自己的悔改之心,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法庭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做出了前述判决。

    通过对这起贩毒案件的巡回审判,在严肃国法的同时,以案释法,让旁听群众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该院于2008年推出“面包车法庭”巡回审判机制至今,为广大农村群众送法上门,把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放在首位,为减少不和谐因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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