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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四措并举审理重大刑事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1-27 15:27:15


    本网讯(唐海奎)  在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中,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四措并举,依法审理重大刑事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平安营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审判质量。严格按照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依法公正高效审判。加大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的把关力度。每起重大刑事案件,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罪量刑一律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在制作判决书时,将控辩双方的观点一一列明,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彰显司法公正。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受理重大刑事案件后,在全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小组,制定周密的庭审预案,协调刑庭、办公室、技术室、法警大队搞好预审、后勤保障、安保、押解等工作。要求承办法官及时与公诉人、辩护人沟通,掌握案件事实、证据、定性上的问题及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将要辩论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审准备。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争取帮助支持。对于重大刑事案件,主动向县委和人大汇报,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健全案件信息通报制度,重大刑事案件从立案、送达到开庭、宣判等重大事项,均及时向县委、人大报送。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以便及时获得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搞好法治宣传。凡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律公开开庭进行审判。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外,还通过官方微博等形式,对庭审进行全程直播,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提升全民的学法、守法意识。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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