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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法院开展“四德”法官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29 15:25:22


    本网讯  山东省招远市法院在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中,把“德”的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引领法官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近日,招远法院举行“四德”法官评选仪式。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评选出八位“公、孝、爱、诚”法官。

    通过活动,进一步深化招远法院法官队伍的“四德”建设,形成“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展现出招远法院全体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风采。

    近几年来,招远法院就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摆到突出位置,突出社会公德抓“公”字,家庭美德抓“孝”字,职业道德抓“爱”字,个人品德建设抓“诚”字的要求,引导干警在生活、工作中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修养,并且从中涌现出一大批惟民、致公、厚德、清廉的法官典型。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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