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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持刀冲进派出所追砍民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2-02 11:14:03


    本网讯(赖艳军)  近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寻衅滋事、危险驾驶案,以被告人廖焦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5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廖焦在朋友家喝酒后驾驶自己的一辆“双庆”牌正三轮摩托车离开。当廖焦驾驶车辆行驶至宜州市公安局拉浪派出所时,因认为拉浪派出所在处理其与他人之间矛盾时存在不公,遂驾驶摩托车将拉浪派出所大门撞开,下车后持一把柴刀冲进派出所办案区追逐值班民警樊某某。樊某某和该副指导员喝令廖焦放下刀,但廖焦未听劝阻,仍继续持刀追逐樊某某。不久,廖焦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制服,并被带至宜州市龙头乡拉浪卫生院抽取血液。经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廖焦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33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焦酒后持刀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追逐民警,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被告人廖焦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还构成危险驾驶罪。宜州市法院根据廖焦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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