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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遭拒男子假借介绍对象报复诈骗亲友获刑
发布时间:2015-02-03 13:29:53


    本网讯(付建国)  入狱前,男子因向亲友借钱遭拒,便认为亲友没有亲情味儿,遂产生报复心理,并与他人预谋假装为亲友之子介绍对象为由进行诈骗。2015年2月3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漏掉的诈骗罪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郑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高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郑可2014年11月初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现尚在服刑中。但在犯强奸罪前,其因为生病急需用钱,便向其叔叔才树彬借钱,结果吃了个闭门羹。对此怀恨在心,并认为亲友才树彬没有一点儿人情味。2014年6月期间,其向朋友葛亮(另案处理)诉苦,作为好朋友,葛亮认为应教训一下,便与被告人郑可进行预谋,假借帮助被害人才树彬的两个儿子介绍对象,由女方收取彩礼行骗。经过两人商量和预谋后,被告人郑可找到已婚妇女被告人高丽和周媛(现在逃中)作为相亲对象,通过她们二人虚假身份及隐瞒已婚事实等手段,从中骗取才树彬的彩礼钱,然后再单线联系,各自分赃。

    苦于两个三十余岁的儿子始终找不到对象,让这个当父亲的才树彬很上火。而亲友郑可主动帮忙介绍对象,无非是给其带来很好的兆头,并当即向被告人郑可道歉当初未借钱之事。此后,被告人郑可分别于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14日给被害人才树彬两个儿子介绍对象,并见了面。在其蛊惑,被害人才树彬欣然同意这两桩婚事。经过半个多月的相处,被害人两个儿子均表示满意。为此,被害人才树彬想把这两桩婚事订下来。被告人高丽和周媛在被害人家住了十余天后,她们分别索到彩礼40000元和45000元。她们得钱后,又分别以取户口本、离婚证等理由需回家一趟而离开,结果一去不复返。

    被告人郑可骗取才树彬钱款84700元,被告人高丽骗取才树彬钱款44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可、高丽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郑可参与数额巨大,高丽参与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均系主犯;郑可在强奸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的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数罪并罚;在诉讼过程中,二被告认罪态度不佳,不具有酌定从情量刑情节。根据上述犯罪情节,并依据量刑规范化标准,法院遂对二被告作出判处有期徒刑的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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