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获嘉法院快执抚养纠纷案力助母女得团圆
发布时间:2015-02-09 09:29:18
本网讯(陈和耀 王学瑞) “妈妈,我要回家!”2015年2月4日晚上7点,当风尘仆仆地汪女士千里迢迢地从打工地上海赶到河南省获嘉县法院,终于把年仅7岁的女儿抱在怀里时,母女俩相拥而泣,“太谢谢你们了!” 2014年春,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汪女士向获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赵某离婚,并抚养婚生女。法院经审理于6月3日作出判决:婚生女由汪女士抚养…。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7月28日,汪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婚生女交其抚养。随后,远赴上海打工。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赵某送达了执行令,责令其限期内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赵某,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赵某坚称,“女儿一直和我生活,我不同意将女儿交给汪某抚养”,且多次通知但拒不到庭。 2015年2月3日,获嘉县法院依法将赵某拘传到庭,并再次耐心细致地向其讲法律、讲政策,赵某终于同意将女儿交给汪女士抚养。于是,执行法官迅速与和汪女士取得联系。 正在上海打工的汪女士听到赵某同意将女儿交给自己,随即买了车票从上海坐上火车往回赶,到达法院时已经是2月4日晚上七点了。 “这下,我们母女可以过一个团圆年啦!”得到女儿的汪女士兴奋地流下了泪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