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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法院为57名农民工送85万余元“红包”
发布时间:2015-02-25 13:20:20
本网讯(覃珍华 谭召日) 2月17日,在大家都纷纷准备回家欢度春节之际,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依旧在奔波,通过强制执行,在除夕前夜为57名农民工追回85万余元工资,给他们送上一份羊年“红包”。 2013年11月15日,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与广西武宣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雇请了申翔宇、樊喜洋等57名农民工为其施工。但工程竣工后,工程公司却迟迟未支付申翔宇、樊喜洋等57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850017元。 经武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申翔宇、樊喜洋等57名农民工与工程公司、农科公司达成协议确认:农科公司尚欠工程公司的工程款,致使工程公司无法按期支付申翔宇、樊喜洋等57名工人的工资850017元,并由工程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前一次性付清57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850017元,对该笔拖欠的工资款项,农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调解协议生效后,工程公司与农科公司依旧未支付拖欠的工资,于是申翔宇、樊喜洋作为代表向武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月15日,武宣法院受理此案后,马上启动针对被执行人工程公司、农科公司名下财产的查控程序。最后查询到农科公司在2014年取得农业项目的扶贫款100多万元,于是依法划拨该款项中的850017元,并于2月17日办理了退费手续,将该笔工资款转到申翔宇、樊喜洋等57名工人的账上。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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