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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公司未成立 男子起诉要求返还入股金
发布时间:2015-02-26 15:14:57


入股公司未成立 男子要求返还入股金


    原被告双方商议成立分公司,原告交给被告7万元入股金,后公司未成立。原告要求被告返还现金7万元。



来源: 范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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