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约定货到付款却失约 两合伙人被供货商起诉
发布时间:2015-02-28 15:32:37


约定货到付款却失约 两合伙人被供货商起诉


    2012年,二被告办厂期间,原告给二被告发货,约定货到付款,货卸完后给郑继传要款不给,这批货款共20000元,故提起诉讼。



来源: 范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