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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依托“四个结合”强化裁判文书评查
发布时间:2015-02-28 09:09:00


    本网讯(程玉钊)  今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评查制度,促进“四个结合”,服判息诉率和审判质效明显提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是依托裁判文书水平和法官办案水平相结合。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并对裁判文书制作内容、技术规范、制作流程、瑕疵文书问责办法及等作了细化要求,特别是强化裁判说理制度,要求内容全面、说理透彻、逻辑严密,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都要详细说理。完善知识结构,加强审判业务技能培训,引导法官开展学习掌握跨业务部门法律、证据规则、逻辑推理、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等多种知识。加强督促激励机制,审管办对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情况每两个周进行一次汇总、通报、讲评,并在该院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切实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水平和裁判文书的质量水平。

    二是依托审判管理和审务督察相结合。在裁判文书评查中对审判流程、审限延长、信息录入、卷宗装订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及时的立即预警提示、监督催办。发现裁判错误、案件积压的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纠正,强化了审判管理。同时根据裁判文书质量评定等级进行审务工作倒查,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抽查、审判监督等,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组织教育提醒,必要时开展约谈。对问题比较突出,发出《审务督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是依托裁判文书说服力和司法公信力相结合。将裁判文书评查与整顿纪律作风、规范司法礼仪、诉前风险告知、判后释法答疑及庭审观摩点评打分等活动充分结合起来,最大程度提高了法院裁判文书的说服力,让当事人了解该裁判各种理由,详细知悉案件的胜败依据,感受到了法官的公正作风和良好的司法为民意识,做到“胜败皆服”,从而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四是依托司法为民服务与普及法律知识相结合。进一步扩大评查范围,要求制定裁判文书时,说理要透彻、法条要准确,语言要简练、文字要规范、时间要清楚,让当事人看得懂看得明。实行服务评语提醒,从评查中发现的审判方式不灵活、文书送达不快捷、立案不上门等问题进行服务提醒,另附在裁判文书上,直接反馈给承办法官或在大厅内文书评查公示栏张贴,让当事人更方便。裁判文书制作时要求附“法律寄语”或者进行判后释法,文书内容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做到以案说法,以理释法,使当事人亲身受到法律的感染,易于接受、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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