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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争风吃醋”纠集多人打砸酒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3-11 13:21:04


    本网讯(李阿欣)  恋爱是美好的,但也容易让人失去理智,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如若把握不好,极易导致悲剧发生。日前,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争风吃醋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一名“95后”少年被判刑。

    一次偶然的机会,朱某结识了王某(女),并对其颇有好感,所以经常给王某打电话发短信邀其一起出来玩。谁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王某将此事告知男友姜某并称朱某常常纠缠自己。姜某十分气愤,遂打电话给朱某,声称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警告朱某离自己女朋友远点,否则将教训他。

    女孩没追到反被羞辱一通,年轻气盛的朱某越想越气,为发泄心中怒火,朱某纠集了四个朋友,来到姜某经营的酒店,在店外叫骂。姜某见对方来人众多,未敢出门,在店内与之对骂。朱某等人遂持木棍将该酒店的门头灯箱、冷冻柜、电风扇、窗框及玻璃等物品砸坏,并将仓库的摄像头以及放在窗台上的手机砸坏。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姜某报案,朱某等人当场被抓。

    案发后,朱某与姜某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与他人合伙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到刑罚处罚。朱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朱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因恋爱引发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成年人也好青少年也罢,希望该起案件能为人们敲响警钟,要理性对待爱情,学会让自己的感情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更不要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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