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阳明区法院采取多举措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3 15:26:33


    本网讯(解瑞羽)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便民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强化为民便民措施,从细节入手清除群众诉讼障碍,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诉讼服务。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诉讼引导、便民查询与服务监督等资源,新增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立案,提供立案、导诉、收费、登记、调解等“一站式”便捷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为民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加大对巡回法庭的重视和投入,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巡回法庭这一有效途径,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就地说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妥善、及时地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在萌芽状态,减轻群众诉讼负担,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开辟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刑事和解程序等制度优势,缩短案件诉讼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办理相应手续,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案件的困难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方式。

    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工作,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的有效对接,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联动态势,共同为群众排忧解难。

    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与信访当事人及时有效沟通。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对民事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按照诉与访的标准对案件进行了分离、分类,引导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